申领工伤待遇需提供什么材料

导语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,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,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。

  1、用人单位或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和复印件;

  2、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;

  3、因工负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;

  4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;

  5、因工负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;

  6、医院初次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;

  7、工伤治疗病历原件和复印件;

  8、工伤治疗的各类化验单及检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;

  9、工伤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(若有刷医保卡,还需提供“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结算单”复印件);

  10、工伤治疗的住院费用清单原件(需医院注明每项费用的医保类型);

  11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部门对事故结案处理意见(复印件)。

 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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