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注:凡符合生育一孩政策、具有合法婚姻的夫妇双方,可自主安排生育时间,不再申办一胎《生育证》,实行生育登记备案制度。
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,不实行审批,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。 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,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,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并在夫妻一方单位、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,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。
1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;
2、结婚证;
3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。
网上办理
登陆陕西省计划生育证件网上申请→→用户注册→→用户登陆→→上网申报→→街道审核(通过后)→→大厅办理
线下办理
1、夫妻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准备好上述办理材料;
2、持准备好的材料至女方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,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。
夫妻一方单位、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,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。
办理时限:审核通过,即时办理
办理费用:不收费